第五十三章、一袭血衣

澹台明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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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马,飞奔!

    飓风,突起!

    哒哒哒的马蹄声由远及近传了过来,李寻欢嘴角勾起的那丝笑容弧度愈加明显了起来。他刹那间停滞了袭来,长身而立伫立在草地上,麻布衣服飘飘而起,

    整个人显得分外超尘,不过可惜手中有刀。

    刀,凶器,带来死亡。

    前方犹如平地飞雁掠过草地的女子神色顿时大变了起来,她那双满含着天地世界最为灿烂的笑容也在刹那间失去了原本的鲜艳颜色。刹那间失神,世间有哪几个人可以使这样的奇诡女子刹那失神呢?她的眼神中甚至带上了一丝忧惧。来人是一个非常可怕的人。

    她身后的四个手下的眼珠子也猛缩,他们也感觉到一股可怕的气势如快马疾风向着他们以秋风扫落叶之势席卷而来。霎时间,他们甚至感觉到了死亡。

    健马如同一支急飞的利箭而出现在女子、其他人的视线中。望着那匹马女子极其四个逃亡的手下心都刹时间沉了下来,显然他们遇上了一个非常可怕,非常强大,甚至可以致他们死地的人物。

    一匹纯黑色的马,马儿高大雄健,一双眸子炯炯有神,似闪动着灵性的光芒。不过马儿的神色显得非常冷酷、倨傲。它疾驰在草地上,犹如草原之王一般,似乎他就是这个世界的君主一般。

    有些事物的光芒它们不敛藏于内而显于外,他们如同出鞘的宝剑,锋芒毕露。也正是因为这份锋芒毕露,世间没有谁敢小视他们。此刻无论是谁望到这匹马儿都会大声赞叹道:“好马,宝马!”

    这的确是一匹绝世宝马,日行千里的上好良驹。

    这匹有着‘草原之王’般高傲的宝马上竟然有一个人,便是这个人令倨傲、冷峻的‘草原之王’臣服在那人的手中。望见那个人,

    没有谁会在想到注意到那匹“草原之王”。并非因为草原之王不优秀,而是因为草原之王背上的那个人绝世强大。他的光芒将原本就已经光芒万丈的宝马给掩盖了。

    一个年不过二五的青年,他一袭白衣,如今白色的衣上已经戴上了浓浓的鲜血。白衣已经成了血色。正是破晓时分,这白色衣服上的鲜血显得格外刺眼炫目。

    随着衣服往上望去,几乎所有的人都会生出惊讶,世间怎会又这样的人呢??那些人惊讶得并非男子那英俊非凡的容貌,而是男子那绝世犀利的眼神。

    在那眼神下,似乎天地万物都将融化。

    犀利的眼神中闪过得是孤寂、冷傲,从他的眼神中可以看出对生的蔑视,对死的淡然。倘若要用什么词语来形容他的眼神,那唯有说:那是一个孤寂的世界。

    世界之中唯有生与死。

    李寻欢眺望着男子的英姿,他轻叹道:“你终于来了。”

    李寻欢望见了男子这个人,而女子望见了男子腰间那柄剑,那柄令饮恨了无数英雄的长剑、宝剑。女子没有把握可以面对那柄剑而不死,她没有把握,世间没有任何一个人有把握可以面对那柄剑而不死。李寻欢不能、西门吹雪不能、叶孤城亦不能,就连魔道双修已臻至化境的邪王石之轩也不能。

    那是一柄令天下英雄不敢轻易面对撄锋的长剑,虽然那柄剑不过使用精铁铸就而成,材质不过中上而已。然而这柄剑却因为握剑的那个人而名列天下神兵榜一般。正如李寻欢那柄不过三个时辰便可铸就的飞刀、叶孤城、西门吹雪、独孤求败的佩剑一般。

    武器之所以出名,全因人。

    健马,飞驰!

    男子的出来已经使得天下英雄,绝代芳华的美人都已经黯然失色。他天生就是主角,无论在何处。

    男子神色冷酷,他左手提着马鞭,一双贴着大腿,一双眼睛吞吐着犀利的神光。女子从男子的眼神中看到了一丝罕见的玩味。女子的思维没有任何挣扎,刹那间她由星驰电掣的速度瞬间静止了下来。

    然而追随在女子身后的四个大汉却没有停止,他们掠过女子,向着前方冲去。前方是光芒,前方亦是无边的黑暗。说是光明,因为他们只要去了前方,那他们便可获得生机。然而说是黑暗因为前方有那马那人的存在。

    难道那四个大汉不知道男子的厉害吗?他们自然知道,不过眼眸的眼神充斥着坚毅,他们虽然恐惧却还是奋不顾身上前,想尝试一下那柄剑的厉害。

    世间没有无缘无故的事,也没有无缘无故的人!四个大汉之所以如此全部因为身后那个女人。他们早就已经将自己的生命奉献给他们一生一世都可望而不可即的女人。

    其实这些大汉好羡慕好羡慕那个被女子抱在怀里的‘叔父’。他并非女子的叔父,他不过是女子的拥护者而已。她决定将性命献给女子。他得到女子的一抱,既无悔。

    他被全冠清以毛笔杀死的时候,脸上还带着淡淡的笑容,他是得意的死去。

    没有谁能理解这些大汉对女子的忠心,因此他们对于女子显得更加恐惧起来。他们心中未尝不害怕自己也如这些人一般忠心于女子。其实此时此刻,他们已经被女子的魅力所折服了。

    “哒哒哒”马蹄声愈加急速起来。

    男子身上只有剑,因此他拔了剑。

    一剑拔出,剑的速度并不像平时那般奇怪绝伦,就如一道光闪过一般。如今他拔出那剑,却相对起平时拔剑如流星掣电般速度的拔剑手法显得缓慢了不少。

    不过便是虽缓慢了不少,然而这剑亦非所有人都有资格看到。四周已经围上来了不少人,然而可以看清那柄剑的人也就只有李寻欢、乔峰、、汪剑通加上陆长空三个半人!陆长空仅隐约看到些模糊的影子。

    随着长剑拔出,一道恐怖的飓风在刹那眨眼间便已经形成了起来。飓风以席卷天下之势随着长剑的挥出向着那四位大汉而去。

    女子惊呼道:“旷野荒原!”

    早在三年前,原随云便凭借着自创的天心十二式打败了慕容复,占据了江南第一公子的宝座。那时便有好事者将天心十二式列入了剑道的无上宝典,而原随云也便列入了剑道大宗师级别的人物去了。

    不过对于天心十二式的绝妙剑招,世间却少有人知道。倘若原随云不北上恐怕世界上便没有人知道了。女子知道原随云手中所使用的招式便是天心十二式中的‘旷野荒原’。其中缘故便是他看到过原随云曾在居安客栈向着少女小花缓缓使用过这些招式。

    不过这些招式在女子眼中看来虽然奇妙却并非不可破解,尤其在少女小花手中,这些招式有着非常致命的破绽,她甚至可以一剑将挥舞天心十二式的小花斩杀。

    不过如今那人使用出的天心十二式却令少女没有任何想击杀其人的感觉。此人使用的天心十二式早已经浑圆如意,没有了任何破绽。

    女子恍然大悟为什么原随云能放心大胆的将自家的看家绝学传授给别人,而且还让其他人观看。原来是因为原随云并不害怕别人从他的天心十二式中寻到破绽。原随云是骄傲,他自信自己的招式无懈可击。

    此人可以将天心十二式使用到这种地步,除了原随云还有谁呢?

    原随云来了!这五个字如同晴天霹雳在草原上弥漫开来。这身份的揭开自然也意味着鲜血的出现。鲜血滚滚,

    出现在高天大地之上。

    大汉求死,那便是死!

    一招旷野荒原,一场人力不可抗拒的飓风将四个武艺足以达到二流巅峰之境的高手刹那斩杀。

    已经看不清任何面貌了。

    飓风残酷,地上唯有一块块碎肉,鲜血串联这这些碎肉,依稀可以看到碎肉之间的联系,那些联系可能就意味着这些碎肉便是一个人。

    踏着鲜血,没有掌声,在无边的孤寂中,原随云已经走下了马。白色布鞋踏着柔软的草地了向着女子走去。

    走去之时,没有任何意外沾染了鲜血。

    此时此刻,原随云那一身原本还有一些白色的白衣服如今已经全部染上了鲜血。一件血衣终于在斩杀了百多人后出现在了。

    鲜血弥漫着刺鼻的气味,这是荣誉,这是魔鬼代名物。

    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女子已经放开了汪剑通,她脸上带着如花娇媚的笑容望着原随云,女子美眸中闪过了前所未有的复杂,

    他凝视着走进的原随云,柔声道:“你来了,你总算来了。”

    原随云点了点头,道:“我来了!”他的声音平静、沉稳。

    女子笑了起来,他的笑容皎洁如初生之朝阳,明眸皓齿,给人以无穷的温暖与力量。这是一种令九天都为惊叹的笑容。这一刻原本原随云身上所弥漫出来的无边冷漠也因为女子而显得黯然了少许。

    女子优雅提起了袖手,指着原随云。这原本是一个非常不恭敬的动作,然而在女子手中却显得非常自然和谐,甚至带上了一丝挑逗的意味。

    柔柔的声音如同雨后初晴的阳光,柔和,温暖。

    声音传了过来:“我已经等你两个月,见了三次面了,如何?你是否已经喜欢上我了?”

    这声音中竟然一反常态,充斥了一股几乎可以和原随云相媲美傲气、高贵。这一刻,她似乎已经化作主宰天下的女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