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一场雨

澹台明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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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随云显得非常平静。

    他已经知道自己危崖之上了,然而他没有任何后悔。不,不应该说后悔,因为他这一世从未产生过后悔的情绪。他永远都是那般孤傲、自信。

    他不理睬钱慎的震惊,继续平静的说道:“以钱老板的聪明才智不可能不知道幕后人的阴谋,为什么不展开反击呢?如今钱老板的选择显得非常不明知。”

    钱慎沉默了下来,他没有再口若悬河。原随云这句话已经堵死了那若悬河之口。沉默了很久很久,他的声音干涩的说道:“倘若在半年前,原公子来和我说这段话,在下定会没有任何犹疑对于利用我的人展开冷酷绝伦的反击。不过可惜原公子于半年后来找我了。”

    原随云点了点头,他从钱慎那干涩的声音中已经明白了许多事情。他再结合自己所知道的事情,他已经得到了属于自己的答案。

    干涩,完全不像钱慎这位名扬天下大商人的语气。然而这种语气却真真切切从钱慎口中发了出来。原随云凝视着钱慎,钱慎亦望着他。原随云平静道:“既然你那两千两银子都已经到了,那就开始吧。”

    “慢!我也有一个问题想问原公子?”钱慎缓缓站起身来,望着原随云道。

    “说吧。”

    “我想问原公子如何才会罢手?”

    原随云道:“该死的人死完了后,我便会罢手。钱老板,我们之间没有什么好谈的,倘若我不是你和你幕后人永远都不会安宁。”

    钱慎仰天叹道:“我真不想和原公子这般可怕的人为敌啊!”他的声音中吐露了不知多少无奈,然而声音中却没有任何悔意。

    他的话音刚落地,钱府四周又被围堵得水泄不通了。这一次不断钱府的府门为围堵上了,而且围墙也被围堵住了。原随云扫了一眼,一百多个弓箭手已经围困住了钱府院子。

    弓箭手都已经拉紧了弦,他们没有任何迟疑,任何招呼便已经出手了。一百多把长剑射了出来。钱慎望着那铺天盖地如同雨水洒落在院子中的长剑,他笑了笑。

    这一百二十名弓箭手便是两千两银子。

    此时此刻,钱慎望着那铺天盖地而下的箭雨,他脑海只有一个想法:“两千两银子花得真他妈的值。”

    原随云冷漠的挥剑,森寒的剑气护卫着他,使得他不被箭雨所侵蚀。然而原随云不仅仅是防守,他的进攻令所用人都为之瞠目结舌。

    一轮箭雨之后,箭扎根在了地上。然而原随云双脚狠狠一跺,一股柔和且可怕的力道传入大地上。距离他附近的三十几根长剑漂浮而起。而后原随云以剑驱数十箭,向着左边射去。

    三十几箭,虽然力道比其弓弦射出的箭插上了一两筹,不过论箭射的精准,却远非这些普通的弓箭手所能媲美。三十几箭,射中了十八人,死了九人。

    弓箭手恐惧的望着眼前这个近乎于神的可怕的男人。他们心中都生出一股怯意,然而他们那多年来的军旅生涯非常知道,一段他们后退,便是死亡。因此他们都克制着心中的恐惧,不但催眠自己:再射一箭,再射一箭他就死了,他是人,他不过是一个比我们厉害一些的普通人罢了。

    箭一次次自房梁、围墙、大门等等各处射击下来。

    一*箭雨。

    然而这一*下来的箭雨,雨少了。他们也害怕了。

    射中原随云的箭也不知道多少,然而那层淡蓝色的真气罩却令他们无能为力。他们惊恐不安的望着那个可怕的男人。他们是普通的军人,他们没有见识过如此诡异的事情。

    实际上没有几个人见识过这等诡异的事情。因为原随云展现出来的实力江湖上几乎没有几个人展现出来过。这便是许多武者一辈子都梦寐以求的境界:先天之境!

    先天之境有一个特点,那便是拥有玄功护体。

    这便是原随云的玄功护体。

    原随云在守护己身之时,不断跺脚,发出数十根箭。因此人也愈加稀少了起来。

    起初一百二十人,在几波攻击过去只剩下八十几人。他们射下来的箭雨愈加小了起来,而且准确度也愈加小了起来。然而原随云却不然,他脚下四周随着箭雨一*而下,他可驱使的箭却愈加多了起来。此消彼长之下,那些弓箭手谈何不恐惧?

    王小九,便是这群弓箭手中的一员。他是一位退役了的军人。他是一位非常不同寻常的军人。他是弓箭手。三百米内,十支箭,他可以射中*支,因此他是不折不扣的神射手。

    在边疆的时候,他凭借这神射功夫,拿下了不少功劳,他得到了不少封赏。而后因为脚上被射了一箭,成为了跛子,所以他退役了。原本退役了的他可以快快乐乐,甜甜美美的过上一辈子。可是,他不愿意。

    他忘不了自己的军旅生涯,他时刻都想射出自己的箭,命中敌人的心脏。唯有那样他才感觉自己活着。因此他选择了当一名护卫。

    这些年来,他当钱府的护卫,用他的弓箭也不知道射死了多少位入侵钱府的刺客。他感觉自己的选择是没有任何错误的,他非常高兴。虽然每次袭杀,他的那些弓箭手朋友们会死上不少,但他还是非常高兴。

    今夜,钱老板将他们召集起来,给了他们两千两银子说帮他杀一个入侵的家伙。因此他和其他弓箭手来到了这里。

    他从不认为钱慎说得刺客是什么小人物,他从来没有想过钱可以如此安全的赚。他非常谨慎,然而他却也非常自傲。他相信没有那个江湖人可以逃脱他们的箭雨。

    来了,他后悔了。

    他射中了哪位青年五次,没有一次使得青年受伤。而他左右的伙伴呢?则在那回射过来的箭下一个个消失了去。此刻,他那种对于杀戮的热情淡了下去,他有些害怕了。

    眼前这个人还是人吗?

    他后悔了,但他还是射出了他的第六箭。

    波~砰。

    箭出,碰撞到了原随云那舞动得密不透风的剑网,掉落了下来。

    继而五十多箭回射了过来。

    鲜血出现在他的身上,望着身上的鲜血,他走入了地狱。

    两方对决并没有延续多久,一个个弓箭手倒下。最后还有三十几个心胆俱裂的弓箭手,他们那里还敢和原随云一战呢?“跑跑跑!”这是那些弓箭手所能想到的唯一词汇。

    “这笔钱不好赚,不好赚呀!”,血的代价告诉了他们这个残酷的事实。

    原随云并没有阻止那些弓箭手离开。不过那些弓箭手再射箭,那他也不会有任何迟疑,解决那些弓箭手。对于杀人,原随云从来不会有任何手软。

    一直以来,原随云明白一件事情:“你不杀人,人就杀你。”他不想被杀,所以他杀人。别人或许认为原随云是一个变态,但原随云他自己知道自己还活着就已经足矣了。世人的毁誉和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此刻,原随云的笑容非常冷。

    江南第一公子原随云,他手持折扇的时候,没有人比他还优雅。江南第一公子原随云,他掣剑之时,也没有人比他更加飘逸、更加冷酷。

    前者多情公子候希白不能、楚留香不能。后者叶孤城不能、西门吹雪亦不能。他们可与之比肩,不能言超越。

    剑上的血迹已经干了。

    刚才他以剑驱使箭杀人,剑上没有沾染血。

    原随云来时曾换了一身白衣。他的白衣是在染血的,如今他左肩、胸口都沾染了鲜血,他的长袍下摆也沾染了鲜血。不过他的目的似乎还没有达到:白衣如雪的衣服并没有红通透。

    原随云对于自己一直以来都非常严苛,因此他不会存任何偷工减料的心思。这件已经染红了血的衣服还并不完美,想要这衣服完美的唯一办法,便是杀人。

    如今他已经杀了百多人,可是还不够。

    不知道什么时候,钱慎端起了一杯茶。

    他那肥胖的脸非常红润,他虽已经近五十岁,不过他保养得非常好,看上去不过四十岁。此刻他品着茗茶,他嘴上噙着笑容,他的笑容不可不谓优雅,也不可不谓冷淡。

    他的目光游离在原随云、扎在院子的箭、院子的血上面。他非常平静,而且他也非常享受的坐在椅子上。那肥肉一颤一颤,最后不再颤动了,他似乎已经寻找到了一个非常舒服的位置,而后停了下来。

    他似乎已经忽略了原随云,似乎原随云已经死了一般。当然原随云自然没有死,他就站在钱慎前面距离不过五米的地方。原随云没有急着杀他,他有时间,他有时间玩这个猫捉老鼠的游戏。

    “我了杀了许天赐。”

    钱慎缓缓将这句话说了出来。

    许天赐,钱慎多年来的知己朋友,不过他杀了他。钱慎非常平静说出了这句话,他似乎就是在说一个事实。

    原随云点了点头,道:“今夜我去福安客栈的时候,我就知道了。”

    “你怎么知道的?”

    “金恩死了。”

    两人的对话都非常简单,语气也都非常淡薄直白。